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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能卡东信和平

新提案提交表决;
  2、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,以现场方式召开。
  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 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公司")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11日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202会议室召开,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名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3,688,191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.54%,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,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。
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  重要提示:
  1、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、修改提案的情况,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;
  2、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,以现场方式召开。
并提呈股东大会的两项提案进行表决:
  1、表决通过《关于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》
 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表83,688,191股赞成,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,0股反对,0股弃权,通过《关于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》。同意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审计机构,审计费用为30万元。
  2、表决通过《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提案》
 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表83,688,191股赞成,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,0股反对,0股弃权,通过《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提案》。选举钟惠先生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,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。
  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 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现场见证,并出具了《法律意见书》,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、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表决结果合法、有效。
  四、备查文件
  1、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;
  2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《法律意见书》;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  本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11月11日,共持有公司A 股45,247,325股,已解禁并上市流通。公司于2008年11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《追加承诺函》,特公告如下:
  一、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
  控股股东名称: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
  注 册 地: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
  注册资本:871,885,086.00元
  法定代表人:徐名文
  经营范围:技术开发、服务、培训、批发、零售;通信设备,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,电子元器件;承包;通信设备工程;咨询;经济信息(除证券、期货、商品中介);货物进出口(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,法律、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服务;房屋租赁,物业管理;制造、加工;通信设备,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,电子元器件。
  二、此次承诺的主要内容
  为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,本着对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负责的精神,普天东方通信集团公司就其持有的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已经获得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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